华韬生物近日因涉及传销案被处罚。做出处罚决定的是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华韬生物违反《禁止传销条例》,对其罚没资金超1500万元。处罚信息中显示了华韬生物被质疑的几款在售产品,包括青春解码粉、亿清源、谷金康、亿智源等。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早在半年以前,市场便有针对这些产品的质疑声音。那么被华韬生物主销的这几款产品,到底是由什么做成的呢?
处罚超1500万元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本月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包括违法广告案、传销案、假冒案等河南省十大典型案件。在传销案典型案件中,广州华韬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点名企业。
信息显示,广州华韬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服务器搭建会员信息管理系统以推销山东复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消毒用品、化妆品(青春解码粉、亿清源、谷金康、亿智源、修护宝、平衡活力、健力和谐、黄金搭档、钻石精品套、青春多肽液等)为名,要求加入者缴纳认购费用以购买相关商品,并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以获得会员资格,同时获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通过既定的多种奖酬制度,引诱鼓动加入者发展团队,并以下线团队人员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以此谋取非法利益。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当事人在河南区域发展各级注册会员3760人,违法所得1301.62万元。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广州华韬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构成组织领导传销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301.62万元,并处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夸大宣传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华韬会的处罚决定中可以看到,华韬会所推销的产品之前便在市场上遭受过质疑。查阅相关信息,可以找到华韬会相关产品的基本定价。华韬会总经销由山东复大生物生产的亿智源(纳豆粒),产品配料大豆、枸杞、葛根、茯苓、脱氢乙酸钠,净含量45克(约75粒)×5=225克,全国统一价1200元,每公斤合5333元。
青春解码粉全国统一价7200元,产品规格75克/瓶×6瓶,每公斤合16000元,其产品主要成分是发酵性豆类、番茄红素、原花青素、枸杞子。这些产品均无蓝帽标示,产品标注有普通食品生产许可证批号。此外,华韬会的普通化妆品黄金璀璨亮眼套盒全国统一价1500元,内含眼霜15克、眼膜8/克×10片、亮眼精华液15毫升。
华韬会总经销、山东复大生产的消毒用品修护宝凝胶全国统一价900元,产品规格5克/支,5支×3盒,每公斤合60000元。亿美丹·平衡活力型内含消毒用品和化妆品,全国统一价600元,产品规格滋养1克×4、消毒1克×8、花蕊平衡洗液30毫升、神阙调理油10毫升×2瓶、御颜芳化妆水10毫升×2瓶,一次性消毒指套12个。
华韬会总经销、山东复大生产的化妆品多肽青春液全国统一价3000元,100毫升×3瓶,每公斤合10000元。
在《华韬会产品汇》中,众多品牌都被冠以一定功效,比如其亿清源能预防血栓形成;消毒用品亿美丹・健力和谐型产品则能保持人体生理平衡,延缓男士性衰老等等。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食品安全法》则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61条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根据以上法规来看,华韬会的系列产品部分有夸大宣传之嫌。
涉嫌传销
信息显示,广州华韬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山东复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周姓、张姓、何姓三名自然人共同组建,而山东复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则是由广州复大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和权波涛共同成立。相关信息显示,这三家公司相互交叉,同时还控制组建多家公司,其股权关系错综复杂。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可定性为传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以此为依据对广州华韬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处罚。
一直以来,我国相关部门从未间断过打击传销的工作,尤其是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行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