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7日,广东省公安厅组织佛山、广州、珠海、中山4市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人民通惠”犯罪嫌疑人147名。该网络传销组织体系庞大,地跨广东、北京、重庆、江苏、福建等21个省、市,发展会员已多达120万人,涉案金额达15多亿元。鉴骗了解到,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对该传销组织在福清市的三名传销女骨干提起公诉。
刘清伟
“人民通惠”是刘清伟等人开发的第三方电商平台,以充值消费赠送原始股、消费返利为由,骗取会员财物。“人民通惠”规定,参加者经会员推荐即可免费注册成为普通会员,“人民通惠”商城后台系统根据推荐确定上下线关系,会员发展不限层级、不限人数。普通会员通过预存5000元、10000元、20000元即可升级为可升级为铜级、银级、金级会员,铜级、银级、金级会员均为股东会员,根据预存的费用持有股份、积分。
“人民通惠”设置的返利、计酬均以积分的形式进行,“人民通惠”后台系统兼具积分记录、分配、返还等功能,会员在“人民通惠”缴纳会员费、消费,均可获得一定积分,积分可直接在“人民通惠”商城折抵现金,会员缴纳会员费后,直接上线会员获得相应积分抽成,其他层级上线可获得一定比例积分。
2015年起,被告人翁某某经同案人冯某某介绍,在“人民通惠”网络商城上注册会员,缴纳会员费2万元升级为金级会员。之后,翁某某与冯某某经商量,向同案人刘某某经营的“人民通惠”公司缴纳30万元,在福清市沃尔玛超市附近经营“人民通惠”实体店,通过口头宣传、发送二维码、将会员加入会员群等方式,对外宣传“人民通惠”消费全返、赠送原始股等经营模式,以其本人及亲属使用的手机号码在“人民通惠”商城注册20多个会员账号,发展下线会员3277人,获取积分4千余元。
2015年起,何某融经翁某某介绍,在“人民通惠”网络商城上注册会员,缴纳会员费2万元升级为金级会员。之后,何某融在其经营的“苗颜坊美容店”、“通又惠便利店”,通过口头宣传等方式,对外宣传“人民通惠”消费全返、赠送原始股等经营模式,以其本人及亲属的身份信息在“人民通惠”商城注册7个会员账号,发展下线会员吴某妹等1298人,获取积分3万余元。
2016年,吴某妹在何某融经营的“通又惠便利店”购物时,经何某融的介绍,在“人民通惠”网络商城上注册会员,缴纳会员费2万元。之后,吴某妹以其本人及亲属的身份信息在“人民通惠”商城注册6个会员账号,发展下线会员369人,获取积分3千余元。
同年8月14日到10月期间,上述三人先后到福清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或被公安民警抓获。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翁某某、何某融、吴某妹违反国家规定,共同组织、领导以消费返利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cnds360.com/anti-pyramid/1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