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御堂公司因涉传被冻结银行账户,“稳赚不赔”的广告语已令优品天下公司遭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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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传被查,制度现状

前段时间,一则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披露,一度将藏御堂公司送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据《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藏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成都藏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20日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理财、期货等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张建国、曾君、顾冰洁、徐放均处于被冻结账户的25位自然人名单当中。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等规定裁定如下:冻结上列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理财、期货等财产。

调查发现,藏御堂公司因涉传被查很可能与其所谓的“稳赚不赔、负风险”的微商代理模式有关,藏御堂所推行的奖金制度当真能“让每一个代理,每一层级都能持续稳定的赚钱”吗?

据经销商阿强(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藏御堂目前实行的奖金制度如下:

 

 

 

 

以藏秘二十八泡为例,该产品零售价158元一盒,一个疗程5盒,590元拿一疗程,就是118元一盒。家庭套餐需要拿货20盒,消费1960元,拿货价为98元一盒。家庭套餐往上,就是联创和总代。

除了差价,参与者还有平级推荐奖励8%(上图中显示的市场拓展奖励7元已经改成8%了)、二级培训奖励6%、团队提货奖励6%可拿。

2021年活动期的最新政策:

 

 

 

稳赚不赔?罚款数万

说到关于代理模式方面的宣传,由顾冰洁掌管的成都优品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在2018年11月遭到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七万元的行政处罚,就与“负风险”的宣传手法有关。

 

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6月27日,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成都市工商局转办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广告宣传案源线索,反映成都优品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百度推介广告宣传中含有对产品销售招商投资回报、预期允诺等宣传内容,涉嫌广告违法宣传。

经检查人员初查,当事人成都优品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浴足产品“藏秘二十八泡浴足片”,其在网络招商宣传中使用“真正的体验式负风险微商、采取分级代理模式,并独创六大扶持模式,让每一个代理,每一个层级都能轻松纳新,快速出货,无后顾之忧。六大扶持系统:引流系统、成交系统、裂变系统、零售系统、帮扶系统、O2O系统。使代理轻松月入过万实现了财富自由”的宣传用语。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8年7月10日立案调查。

 

经查证,成都藏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在成都高新区工商局注册成立,上述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顾冰洁,实际控制人为张某某(从工商信息方面分析来看,这个张某某很有可能就是张建国)。当事人和藏御堂公司从事“藏秘二十八泡浴足片”浴足产品销售。当事人实际策划该产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和产品规格,当事人以藏御堂公司名义委托四川草木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产品配方和生产标准由草木香公司提供。草木香公司属委托生产方,且不参与产品的销售和宣传。当事人和藏御堂公司以代理商的营销模式销售“藏秘二十八泡浴足片”浴足产品。当事人由北京础瑜广告有限公司在百度链接当事人网站进行宣传,2018年6月5日按《网络推广服务合同》的约定以百度搜索排名的推广形式投入宣传。当事人共计支付广告费用70000元,已全部推广使用完毕。

其宣传内容除了含有上述宣传段落外,还包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测到的“今天撘上藏御堂这趟顺风车,一个品牌,创造年销售280万盒记录……”的宣传内容。

 

《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一)项“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经营者发布的招商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当事人以招纳加盟商销售“藏秘二十八泡浴足片”浴足产品的营销模式,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规定。

备受关注的“四川成都优品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也“荣登”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公布2018年第四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榜单,拥有了一席之地。

 

巧合的是,同样在2018年11月,藏御堂公司股东曾君名下的北京顽石兄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行为,而遭到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名誉纠纷,驳回上诉

最近,围绕着藏御堂公司出现的另外一则裁判文书也尤为值得关注。

 

据《成都藏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某某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如下:2019年1月,张某某在案外个人处购买了藏御堂产品外用,据张某某陈述用于泡脚、泡澡。使用数月后,2019年7月,张某某经诊断患上银屑病。昵称张楚的微信号通过微信向藏御堂公司有关人员发送了其门诊病历。自2019年8月,昵称张楚的微信号在其朋友圈中发布诸如“无良商家卖给我的产品,使用后皮肤溃烂”、“卖假药的人,心里有鬼”、“感谢大家每天都帮我发朋友圈,转发臧玉堂,假货”、“不良商家卖的,假药”、“大家千万不要购买,谨防上当受骗,三无产品”等并配以藏秘二十八泡辣木灵芝浴足片外包装中印有“藏御堂”商品名的正面照片、写明“藏御堂足浴养生馆”的门店照片以及向张某某出售该产品的案外人照片和该产品宣传功效的照片等。昵称张楚的微信号在微信中与藏御堂公司员工就事情的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藏御堂公司委托律师向张某某发送律师函,要求张某某删除其朋友圈中发布的涉及藏御堂公司及藏秘二十八泡辣木灵芝浴足片的未经证实的消息,并发布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但张某某并未删除有关朋友圈信息。

一审法院认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中实施的行为也会留下各种痕迹,维权仍需遵守法律规定。张某某在朋友圈中发布的用语虽有不当,但根据查明事实,“藏御堂足浴养生馆”并非藏御堂公司开设的经营场所,现有证据并不能证实张某某发布的带有贬损的用语指代的对象即为藏御堂公司。综上,藏御堂公司关于张某某的行为侵犯其名誉权的主张并无事实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再次驳回藏御堂公司的上诉。

近年来,市面上出现的各类虚假宣传行为始终是难以得到根治,在眼下,足浴市场也随之出现了各种乱象,但归根结底,足浴不等于“足愈”。对于市面上出现的虚假宣传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曾发声提醒,消费者若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其他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至于以“照顾好父母”为经营使命、以“愿天下父母好梦”为企业愿景、以“不忘初心、传承孝道、正念利他”为企业价值观的藏御堂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对此,微商电商内参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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