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郭美美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8时50分许,郭美美代理律师到达法院门口登记后进入,8时55分许,庭前法警车押送嫌疑人进入法院。3月,浦东警方在行动中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000余粒,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
经查,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某某为销售并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该系列案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
据官方此前通报,经审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
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某某为销售,郭某某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该系列案中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经侦支队民警经过前期数月的缜密侦查,在市局经侦总队的指导协助下,会同外高桥公安处及相关派出所,在多省多地统一开展收网行动,先后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的嫌疑人曾某某、周某某、郭某某等75人。
共捣毁生产窝点3处、销售窝点24处,现场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产原料约34公斤、生产设备3台以及外包装20000余件,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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