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修订上日程 行业困境有望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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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联合商务部相关司局在宁波举行了直销行业形势分析与直销监管座谈会,对整治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等问题进行了研讨。此次会议也让一直备受关注的《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成为业界热点话题。

  自去年底“权健”事件爆发以来,直销行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巨变。在监管部门的严厉治理背景下,一众直销企业无不处处谨慎。时代财经了解到,虽然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已过半年,直销企业在此期间承受的强监管压力也逐渐减缓,但围绕整个“保健”市场的整顿仍在持续。直销行业如何在未来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依然是全行业关注的重点。

  为此,时代财经近日专访了研究直销行业近20年,现为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直销经济理论研究学者欧阳文章,就直销法规修订的重要意义以及直销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等话题进行了深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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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文章

  直销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时代财经:受“权健”事件影响,直销行业备受各界关注,目前针对“保健”市场的整顿还在持续,而作为保健市场的主力军,直销行业对相关法规的修订也极为关注。作为行业专家,自2005直销法规颁布以来,您认为直销法规的修订对直销行业发展具有哪些重要的意义?其历史性作用是什么?

  欧阳文章:直销法规虽然有其不完善的地方,但它的历史性作用不能忽视,这对于完善直销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直销法律法规体系、不断促进直销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直销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直销作为一种无固定地点的销售方式,如果没有法律法规保障,就不可能真正具有市场经济地位。为此,我国政府在加入WTO时作出承诺: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3年内,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进行磋商并制定关于无固定地点销售的法规。2005年直销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直销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真正以法规的形式加以确立,直销这一营销模式真正得到政府与社会的认可。截至目前,我国已有91家企业获得了直销经营许可证,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其次,直销业实现了从混乱无序向规范发展的重要转折。直销法规出台前,我国直销业鱼龙混杂、混乱无序。直销法规的颁布,对抑制我国直销业混乱无序的状况,具有调整和规范的强制性作用。近15年来,我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打击传销的原则得到有效贯彻,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抵制传销的意识不断增强。

  最后,为建立健全直销法律法规体系打下良好基础。就当前而言,直销法规是我国规范直销业及其活动的主要法律文件。近15年来,我国直销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虽然开了一个好头,但还有一些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直销法规的历史性作用之一,就是为我国建立健全直销法律法规体系打下了良好基础。

  修改直销法规的三重意义

  时代财经:直销法规出台十几年来,被行业上下多次呼吁修改。在您看来,直销法规在多年的实践中暴露出了哪些问题和不足?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将直销法规修订提上议事日程,您认为此次重新修订的背景及意义何在?主要将从哪些方面进行修订?

  欧阳文章:修改直销法规,对于规范我国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中国的每部一部法律法规都具有阶段性的特点,直销法规也是如此。就当前而言,直销法规某些条款已完成了它的阶段性任务,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直销法规的修改具有三重意义:一是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在当前我国供需矛盾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直销企业作为一个微观层面,迫切需要调整生产关系,对其中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直销行业发展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完善。比如,开放多层次直销、直销产品目录的增加、直销地域的扩大等等,政府部门应结合目前直销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现在启动直销法规的修改,将有利于直销行业进一步创新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

  二是有利于直销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权健事件发生后,大家都感到目前直销行业发展还存在着很大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涉嫌传销的问题依然发生。如果对直销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把以销售产品和服务为主的多层次直销和团队计酬以及异地直销不作为涉嫌传销或违规处理,将有利于直销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直销模式从其诞生的那天起,就采用了多层次和团队计酬的方式。实践表明,我国的直销企业大部分采用了多层次和团队计酬方式,而且直销市场的活力要比单层次直销来得大。所以,直销法规的修改必须对多层次直销作重新定义,并加上必须的条件,如有企业、有产品、有销售团队、有退换货制度等,从而把多层次直销与金字塔式的传销严格区别开来。这样,一旦多层次直销放开后,直销行业不至于出现混乱的局面,从而使直销行业走上稳定健康发展的路子。

  三是有利于政府对直销行业的监管服务。应该看到,过去用直销法规监管直销行业,出现了很多困难。比如,直销企业“集体违规”的问题,令监管部门很是头疼。有的地方以涉嫌传销处理,有的地方按违规经营处理,执法不统一给直销行业带来的影响也很大。直销法规修改后,有利于政府全面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直销市场监管体系,对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精准监管。比如,修改的直销法规明确划分各级监管职责,并对直销违规案件办案权限作出明确界定,对直销企业培训、会议、集会活动的日常监管进行明确规定。又如,逐步建立直销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招募、培训、计酬、退换货等环节进行全程调查,形成评价分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直销行业自律规范评价制度。这样,监管部门的任务就是一抓大要案,二抓指导,三抓规范,对违法严重的直销企业,除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

  如何形成多层次直销的“中国样本”?

  时代财经:目前对于直销法规的修订还在讨论中,距离其正式出台还需要经历哪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直销企业需要做什么?面对“新直销法规”的即将出台,对于直销行业未来发展有何建议?

  欧阳文章:这次直销法规的修改,不是重新制订,而是局部修改和完善,因此,明确修改重点是十分必要的。2005年直销法规制订时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立法目的,应该是正确的,当前要修改的是那些明显不适应直销行业发展的某些条款。比如,直销企业最为关注的开放多层次直销问题,将是这次修改的重点方面。所以,多层次直销开放到什么程度,政府和企业应该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点,做到既有利于直销企业的发展,又有利于市场监管机关的监管与服务。

 

  在这次直销法规的修改中,企业和政府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共同探讨多层次直销的“中国样本”。比如,直销层级的设置如何建立在稳健的基础上。多层次直销只有在“稳”的前提下,直销行业才能成为“健”字号,对多层次直销的“有限”开放,对促进直销行业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中国样本”的多层次直销必须要“有限”。大家知道,传销也是多层次的,为了欺诈和非法获利,他们的传销层级是越深越好,因而根本没有可控性。我认为,直销层级设置应该具有可控性,也就是说,直销层级设三层也好,五层也罢,甚至八层左右,必须建立在稳健的基础上。一方面,直销层级的设置要可控在直销人员的报酬上,做到直销人员的报酬一定要来自销售直销产品业绩的提成上;另一方面,直销层级的设置要可控在直销团队的规模上,不能形成直销团队无限大的局面。

  同时,修改后的直销法规应明确,放开多层次直销必须与实际销售产品挂钩。直销是一种销售模式,目的是要把直销产品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因此,放开多层次直销必须要与实际销售直销产品挂钩。一是直销人员加入直销的门槛要取消。直销人员加入企业的直销,不需要直接购买直销企业的产品作为加入资格,只要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即成为直销人员。因此,把购买直销产品作为加入的必要条件的做法,各直销企业应该停止。二是政府对直销企业进行终端消费的考核。直销企业销售产品一定要向消费者出具正规的发票,以便于政府对直销企业进行终端消费的考核。政府一旦发现终端消费的比重过低,必须对企业的直销层级加以监控,该纠偏的就要采取措施限令其纠偏。直销企业对直销团队要加以严格管理,要求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销售直销产品上,如果发现他们轻销售、重拉人的情况,企业要对他们加以警告,屡教不改的要取消他们的直销员资格。

  建立多层次直销的“中国样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企业、直销员以及消费者,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健康实施。总之,修改后的直销法规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做法,必须形成多层次直销的“中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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