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到2017年是整个中国微商萌芽发展到高峰直至到衰落的阶段,微商曾经历过从一片面膜做到年销售过百亿的辉煌时期,再到2017年微商逐步衰落,在此过程中,又有新的营销模式诞生,那就是“社交电商”,社交电商是基于微商快速裂变的性质,从而把社交电商能在一年的时间内销售业绩能过百亿,发展之迅猛是任何一个行业很难企及与所超越的;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然而社交电商的多层级裂变属性也导致了社交电商不会走很远,从“环球捕手”被监管严查,到改名为“斑马会员”,2019年的未来集市、贝店、蜜源、花生日记以及淘小铺等社交电商模式大火,导致很多人误以为2019年的商业是社交电商的“元年”;眼看他人起高楼,眼看他人宴宾客,眼看他人楼塌了,他们最后都逃不过被监管部门的严查,他们都或多或少在网络上被冠以“涉嫌传销”的名号。
社交电商最终何去何从?
任何一家宣称要做社交电商的,他面临的第一道选择题就是要不要采取多级分销的模式,如果不采取多级分销模式的话,那么这家社交电商在一开始就已经宣布结束了,因为没有足够的诱惑力去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或推广者,就不会有大量的人去加入推广;试想一下,有几个人是愿意不遗余力地推广产品来获取那一点点分成的?这根本就是一件付出与收获不成比例的事情,所以,假如某社交电商打算做纯粹的社交电商,不采取多级分销模式,那么他就注定了不会发展壮大。
而发展壮大的诱惑就注定这些社交电商必须采取多级分销模式,而这也正是未来集市、淘小铺等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产生一定影响力的原因。所谓多级分销模式,就是允许上级从自己发展的下线那里拿到提成和佣金,而这一点是吸引用户加入的最根本原因,因为每个人都想不劳而获,如果发展的下线足够多,从计算上来看,还可以获得不错的利润,因此吸引了大量的用户不遗余力地去加入和推广,从而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壮大,这也是社交电商强大的魅力。
社交电商不带多层级那么它从一开始就不会吸引更多人的来参和推广发展,纯社交电商你能比拼多多便宜吗?能比京东物流更快吗?能比淘宝种类繁多吗?能比天猫质量更优质价廉?社交电商之所以能够快速裂变业绩倍增最初来源于微商的多层级裂变,而这一点已注定社交电商最根本的本质,多层级分销,等于属于打擦边球,游走在法律边缘,如何向监管部门作出交代?
多级分销死穴如何解开?
然而,多级分销模式有两个死穴,第一个死穴是多级分销必然导致成本上升,终端价格没有优势,最终必然会被消费者抛弃;第二个死穴是多级分销所吸引到的用户大部分都是想不劳而获的,他吸引他们的是如何赚快钱,如何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没有真正愿意去做终端推广的,因为终端推广所获得的收益实在太低了;因此,想不劳而获的人发展了想不劳而获的人,最终成了一个不劳而获的死循环,没有终端成交,谁也拿不到分成。
这两个多级分销的死穴决定了这个模式必然会走进涉嫌传销的死胡同,因为终端价格不仅没优势,还没人推广,那么就不会发生最关键的商品销售,没有商品销售作为支撑,这个模式就只能一步步迈向涉嫌传销的模式;自从2017年社交电商像雨后春笋爆发,最早云集微店的起家不也就是从多层级开始速度裂变发展,最后为了上市迫不得已把多层级分销模式改了,环球捕手、花生日记、贝店、未来集市以及淘小铺就是一直都在打擦边球,游走在“两个条例”边缘;国家的两部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里面说的清清楚楚对于传销的三个条件: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拉人头”,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入门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团队计酬”,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对于社交电商多层级的分销,他们将会走多远,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