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蜜拓蜜到乖乖兽,争议缠身的“中国新零售集团”将何去何从?

本文阅读 21 分钟
首页 360头条,舆情论坛 正文

 

乖乖兽:减肥功效?普通食品

 

乖乖兽是于2019年2月26日正式上线、3月9日正式推向市场的,据官方资料介绍,乖乖兽双孢菇蛋白代餐肉是由中国新零售集团和国人健康集团联袂出品的一款以浓缩鸡胸肉蛋白质、双孢菇、马铃薯为核心成份,具有高蛋白、低碳水(糖)、低脂肪、低热量特性的代餐瘦身食品。

 

乖乖兽的操盘手名叫陈晓斌,人称“黑马哥”。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黑马哥陈晓斌于2014年率领团队将永兴砂糖橘打造成微信新零售圈的热销网红爆款,当月营收就超过了6位数;2016年,此人操盘的某漱口水品牌曾在三个月时间内获得销售1.2亿元的成绩;2017年,由他操盘的某黑发产品也曾排行黑发业内第一。2018年,陈晓斌曾出书《我是微商操盘手》。

 

说到这款产品的功效,有推广人员明确表示:“乖乖兽是一种全新的减肥方式,不但打破了传统减肥方式的各种弊端,而且还不用运动!不需要节食!不忌口!不拉肚子!无副作用!不反弹!对身体没有任何伤害!”

 

而事实上,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1344060700195,显然,这款产品仅是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并不具备减肥功效。然而,在微博上,还有不少所谓的“减肥”案例出现。

 

 

 

显然,上述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另外,还有一位昵称带有“乖乖兽减肥”字样的微博用户晒出了这样一则宣传材料:“乖乖兽一个疗程减重8到10斤”。

 

而这种宣传方式含有表示不科学地功效断言、保证和承诺等虚假宣传内容,属于虚假宣传广告。

 

在美篇上,还有经销商提出了“乖乖兽减肥不反弹”的说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中,就曾明确指出“不反弹”属于“常见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表述”。

 

2019年时,有报道称,乖乖兽在当时采用的是这样的奖金制度:

 

 

到了两年之后的2021年,乖乖兽所采用的模式也就是我们在上文提到的千草美姿的制度,此处不再赘述。

 

眼下,在腾讯灵鲲金融风险监管平台上,“乖乖兽”这个关键词已被标记了122次,虽然标记类型为“暂未发现定性的相关报道”,不过主要标签有“发展下线拉人头”的字样。

 

说到黑马哥和乖乖兽,“运城广播电视台第一时间”还曾接到过相关的投诉:展女士平时比较关注减肥产品,2019年8月初,她通过微信订阅号了解到“乖乖兽”减肥产品,她就花了660元买了一套试吃,可后来发生的事让她欲哭无泪。

 

展女士在报道中表示:“黑马哥联系到我的,然后我们两个通过微信聊了一段时间,他把我拉入一个群体让我每天学习,这个东西挺吸引人的,看着也挺赚钱的,然后又看这个可以做代理,我就投了1.3万的一个款。”之后,展女士收到了16盒减肥产品,但一直没有人给她分配流量客户,为了做好这份事业,展女士记了整整好几本笔记,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还没有获益,公司就已经出现问题。为了尽快拿到剩余的代理费,展女士多次联系上级代理王某和现在的团队负责人,也联系过公司客服,但是她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针对展女士遇到的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出现这种问题,展女士只能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说完了乖乖兽,再看看剩余的两款产品。比如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2733010902673的娃哈哈奢纯:

 

 

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1344018400184的王老吉诺丽果:

 

 

经销商提供的一些PPT资料对于上述资质仅为普通食品的宣传也是相当夸张,其产品成分分别被包装具有以下作用:心脑血管健康、抗肿瘤、预防肠癌、防治糖尿病及并发症等等……

 

上述涉及医疗作用的有关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蜜拓蜜:借助疫情,虚假宣传

 

正如千草美姿代理商阿倩(化名)所介绍的那样,目前和云南白药的千草美姿一样处于国人健康旗下一个后台系统的产品共有三款,分别是上文提到的乖乖兽、娃哈哈奢纯、王老吉诺丽果,不过,并不包括张爱林曾着重推广过的“蜜拓蜜”。

 

2016年,蜜拓蜜品牌正式启动布局线下新零售,2017年,蜜拓蜜品牌在第五届中国微商博览会上向外界展示了蜜拓蜜大健康平台的两大产品:中国灸与衡欣益生菌。此后数年间,蜜拓蜜陆续推出了八个牡蛎、亮眼睛、M2M白肌酸、衡欣牌益生菌面膜等产品。

 

关于产品宣传方面的问题,一直是蜜拓蜜备受诟病之处。以“八个牡蛎”为例,有经销商指出该产品具有提升免疫力,提高肾功能、强肝解毒等功效。

 

 

而事实上,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号为SC10622011231048,显然这款产品仅是普通食品。

 

众所周知,增强免疫力等功效无疑是只有具有相应功效的保健食品才可进行宣传的。2020年3月1日,《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废止了,该规章第十三条“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的规定也不能再适用了,之前依据该规章第十五条规定查处普通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的做法也随之终结了。不过虽然《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废止了,但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在微博和部分个人公众号平台上,还有案例指出这款产品具有降血糖、改善听力障碍、治疗痛风等功效。

 

 

 

另外,还有图片晒出了该产品的使用人群包括前列腺炎人群、心脑血管养护人群、糖尿病末梢神经炎及糖尿病足微循环障碍人群。

 

不同的人群对应不同的产品用法:

 

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曾指出: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

 

2019年11月8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例,温州蜜拓蜜贸易有限公司因发布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而遭到瑞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温州蜜拓蜜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8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企查查)

 

据了解,此次处罚中涉及虚假广告的产品为蜜拓蜜旗下的“衡欣牌益生菌冲剂”和“女神灸”。违法事实如下:当事人在其公司主页的“产品百科”版块中,宣传衡欣牌益生菌冲剂(注册证号:国食健字G20110198)“荣膺国家2003年国家重点推进项目”“2004年国家火炬计划”等内容,宣传蜜拓蜜女神灸(医疗器械)“改善皮肤暗黄,就用女神灸”等内容无法提供验证材料;发布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选衡欣益生菌广告中含有“通过三层包埋、靶向定植、冻干技术三项专利技术制成……”的内容,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发布衡欣益生菌广告中含有“……就会引起肠炎、腹泻、便秘、过敏、免疫力下降、营养不良等一系列病症……”“1、整肠作用……”、“2、抗癌作用……”、“3、调节免疫……”、“4、降血脂……”、“5、调控血糖……”、“6、精神疾病……”、“7、促进营养物质吸收”……、“8、缓解乳糖不耐症……”等内容。

 

当时间来到2020年年初,蜜拓蜜又被多家反传销自媒体指出借助疫情对自家产品进行包装。

 

调查发现,时至今日,公众号“蜜拓蜜衡欣益生菌”和“蜜拓蜜代理加盟”仍在进行这样的宣传:

 

 

 

在抗击疫情期间,借疫情防控名义,利用广告虚假宣传自己所销售的商品、服务可以防治新冠病毒所引起的肺炎,这种虚假宣传行为无疑是具有欺骗、误导消费者性质的,既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也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上述行为,《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指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2020年9月,蜜拓蜜公司又遭到了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五常派出所的行政处罚,主要违法事实如下:位于余杭区五常街道的蜜拓蜜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用工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招用务工人员后,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员工的相关信息,于2020年9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余公(五)行罚决字[2020]04278号。

 

说回蜜拓蜜这个品牌本身,还有网站“
www.donglih.com/html/v/8908.html”称蜜拓蜜为“大健康创业第一平台”。

 

这种说法还见诸于一些宣传材料当中:

 

而这样的宣传手段在抬高该平台的同时,也在客观上贬低了其他同业经营者,其行为可能违反了我国《广告法》关于禁止使用“最高级”、“最佳”这类绝对化用语的有关规定。如果当执法人员向其求证“第一平台”的真实性时,有关负责人无法提供能够证明其为“第一平台”的相关材料,那么这种宣传方式涉嫌违反《广告法》所规定的使用绝对化用语,并具有排他性之意,应属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其违法责任的承担者为广告主,在特定情况下包括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蜜拓蜜此前曾推行的模式,据公开资料显示如下:

 

 

当时间来到2021年4月,目前的蜜拓蜜采用的是怎样的模式呢?蜜拓蜜经销商阿丽(化名)提供了如下资料:

 

 

不同产品对不同的价格表,此处不一一列举:

 

 

返利表如下:

 

关于返利到手的具体金额,另外一位经销商阿凤(化名)的说法则显得有所出入:

 

值得一提的是,在门槛为18万元的总经销级别之上,还有一个股东级别,达到这个级别的要求是团队在当月业绩达到150万元。

 

眼下,在腾讯灵鲲金融风险监管平台上,“蜜拓蜜”这个关键词已被标记了5951次,虽然标记类型为“暂未发现定性的相关报道”,不过主要标签有“发展下线拉人头”的字样。

 

无独有偶,在由聚优传媒舆情监测中心与防传管家共同推出的《投诉举报统计》(统计来源于反传销网旗下各网络咨询平台及反传销网咨询部接到的关于对各类疑似资金盘,网络传销、非法直销、非法集资等情况登记)当中,“蜜拓蜜”也已是榜上有名。

 

千草美姿维清丸这款产品的问世,也并非是云南白药的心血来潮。事实上,云南白药踏入微商赛道已久,从云南白药眼罩、益口清馨漱口水、菲漾卫生巾、菲漾内衣洗衣液、菲漾清肤泡沫、天颐茶品、云南白药玛咖,再到如今被原代理商称作是“大部分团队已撤场”的千草美姿,这些项目始终都没有掀起太大的水花,当然也包括在与国人健康合作几年前云南白药曾推向微商领域的“千草美姿C”。

 

2021年4月,“中华网财经”指出:“近年来,云南白药存在毛利率下滑现象。2018年至2020年,云南白药的毛利率从30.55%下滑至27.75%。毛利率是衡量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毛利率下滑也代表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另外,云南白药出现主业低迷,轻研发重营销现象。”医改尤其是“药改”逐步推向深水区后,所有药企都在寻求转型,如何保持企业活力成为摆在不少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至于云南白药会想出怎样的手段进行破解?这家传统药企在微商渠道还将为操盘手们提供出怎样的产品?千草美姿这个项目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张爱林和国人健康集团又将走向何方?对此,直销360网将继续保持关注。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cnds360.com/headlines/5006.html
中共理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一季度党员大会圆满举行
« 上一篇 04-09
“对不起,我们跑路了”!央视揭秘400亿“币圈”传销骗局
下一篇 » 04-10

作者信息

广告

动态快讯

热门文章

标签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