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和诺美:多款产品虚假宣传,奖金制度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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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保健功效?

“固和堂水解胶原蛋白肽”毫无疑问是诺和诺美旗下的主打产品之一。公众号“诺和诺美健康产业”指出该产品具有“修复骨骼、改善皮肤、提高免疫力、促进睡眠”等多重功效。

类似宣传不胜枚举,足以证明上述广告材料并非孤例。

王志民本人在微博上也发布过这样的宣传图片。

而事实上,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产品类型为固体饮料,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为SC10611171812539。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提高免疫力”、“改善睡眠”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为了证明这款产品具有“修复骨骼”的神奇功效,公众号“诺和诺美国际生物科技”还晒出了相关案例为之证明。

显然,上述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顺带一提,在官方宣传资料的包装下,该产品所具有的作用并不限于保健功效,在官方公众号“诺和诺美健康产业”看来,甚至连“迅速解决因胃炎、胃溃疡引起的胃部不适问题”、“有效防止动脉硬化的发生”、“有效解决骨质疏松、各种关节炎症疾病”等医疗作用也被包装为是该产品的功能。

对于上述涉及医疗作用的宣传材料,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化妆产品,消炎止痛?

此外,诺和诺美公司还十分推崇“固和堂鸵鸟油修护膏”这款产品,并声称该产品具有“消炎止痛、疏通经络、修复再生、强力渗透”等多重功效。

公众号“诺和诺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也认为该产品具有消炎功效。

公众号“诺和诺美健康产业”也同样认为这款产品适用范围包括“皮肤炎症”等问题,并承诺“30秒渗透、5分钟缓解疼痛、3个月一个疗程、痊愈率90%、轻轻一抹远离疼痛”。

而实际上,该产品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编号为京G妆网备字2018007887,显然,该产品并非医疗器械或药品。根据《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显然,有关公众号宣传的“消炎”功效超出了化妆品定义,属于超范围宣传和宣传医疗作用,属于违规宣传。《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为禁止标注的内容,其中就包括“消炎”等关键词。

揭底模式,团队计酬?

文章的最后,我们再来关注一下诺和诺美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在涉水直销最初的那几年,诺和诺美推行的奖金制度和现在的模式似乎还存在很大差异,有公开资料显示如下:

(资料来源于网络)

值得一提的是,王志民本人也曾在2015年大中华区经销商表彰大会上给钻石级经销商颁奖,并向金钻级经销商送出金条等奖励,这些信息也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上述制度具有真实性的一面。对于公司实行的商业模式,公众号“诺和诺美国际生物科技”可以说是充满了自信,该公众号曾指出:“诺和诺美筋骨养护养生馆一个月内会让您的业绩增长五倍以上……”

这个宣传看似没什么问题,除了没人知道这个五倍的数据是如何得出的。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对于投资理财类广告可是有明确约束的:“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这也就是说,所谓的“一个月业绩增长五倍以上”的说法明显是不符合《广告法》规定的。

那么在时过境迁的当下,诺和诺美实行的奖金制度又变成了怎样的呢?对此,推广人员阿亮(化名)提供了如下资料进行解读:

诺和诺美的报单产品一盒为999元,可以吃两个月,小礼包是5盒,大礼包是10盒。最低的报单门槛是1万元,换言之,要想成为代理,必须分享10盒产品或者直接消费1万元购买10盒产品。最低级别的代理叫一星代理,成为代理后有直接推荐奖可拿,分享小礼包(5000元)赚1500元,分享大礼包(1万元)赚3000元。

成为了诺和诺美的代理,还有管理奖可拿,一星代理的管理奖是50元/盒;育成5个一星,升级为二星代理,管理奖是70元/盒;育成10个一星,升级为三星代理,管理奖是85元/盒;育成20个一星,升级为四星代理,管理奖是100元/盒。

除了直推奖和管理奖,参与者还有见点奖可拿,平级时一盒可以赚8元,能拿8代。

升级四星后,除了平级市场外,新增一盒额外奖励10元。升级四星后,团队累计业绩达到2000盒,升级为市代,管理奖是20元/盒(可叠加);升级四星后,团队累计业绩达到3000盒,升级为省代,管理奖是30元/盒(可叠加)。

下面,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开店方面的奖励机制,一星代理可以申请开店,交3万元,可以拿到40盒产品,开店后的报单奖是一盒30元。当然,店主推荐店主也有后续收益可享,诺和诺美的店主能拿直推店4元/盒,间推店6元/盒。

对于上述制度,本平台也请来了行业专家对其进行分析,该专家指出:“加盟有门槛费,升级靠拉人头数,形成了多层次团队计酬,这也就是说,诺和诺美实行的是明显的涉传模式。模式设计者毫无合规意识,模式本身倚靠的是以拉人头为主的涉传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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