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力奇成立于1986年,是我国的老牌民族日化企业。隆力奇旗下产品护手霜、蛇油膏等产品曾经在国内市场上享有一定的美誉。而后日化行业激烈的竞争导致了隆力奇这个老牌企业渐渐开始站不住脚跟,在一线城市也难觅其踪影。但最近“隆力奇圆爱系统涉嫌传销”的新闻,再次将隆力奇腿上了风口浪尖。
近日,直销门户网站发文称隆力奇圆爱系统收到30多余受害人的投诉,涉嫌吸纳1040传销人员。据直销门户网报道,投诉者称以熊波为首的领导人以隆力奇连锁经营、定制营销为幌子,通过以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为名把受害者骗到外地,然后以串门拜访为由一对一洗脑,不限制人身自由。通过“五级三阶制”骗取受害者缴纳“入会费”,投资1份3800元到21份69800元甚至更多,然后再拉29人入股即可获得104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直销门户网在报道中称此次传销事件并非隆力奇公司所为,而是曾为隆力奇立下汗马功劳的熊波在其所带领的直销系统中嫁接了传销模式。
受害者投诉
多次被曝涉嫌“传销”
根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显示,隆力奇于2009年7月22日正式取得直销牌照,核准的直销区域为江苏省和云南省,核准的产品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和保洁用品三类100种产品,目前在线注册的直销人员共18名。
然而自隆力奇获得直销牌照以后,“传销”二字与隆力奇一直密切的联系在一起,外界对隆力奇的直销模式也众说纷纭,也有众多媒体报道称隆力奇涉嫌“传销”。
2010年,隆力奇南昌营销部因涉嫌传销被南昌工商部调查;2011年,沈阳市铁西区工商局所打掉了一个名为隆力奇的传销团伙;2012年,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透露因举报和经营问题约谈隆力奇;2013年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隆力奇华夏国际直销联盟”涉嫌非法传销;2014年,隆力奇特大传销案开庭,22名经销商发展下线成员共计27500人,传销资金达数亿元。
激励模式下的隐患
“无风不起浪”,隆力奇多次被曝涉嫌“传销”和其发展模式有密切关联。
在隆力奇特大经销商传销案审判时,主犯张军供述,他们的传销模式主要由加盟资格、层级及级别、返利及奖金这三方面构成。加盟资格则是引诱他人购买隆力奇的产品发展成为会员,然后再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他人,形成上下线关系。根据下线人员、购买产品金额分为包括主任、见习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区域总监、全国总监等多个级别。组织成员通过发展线下成员和若干层级后,以下线时购买产品的金额作为依据获得上线拓展佣金、培育佣金。而这些返利和佣金则由隆力奇公司按照传销人员的团队计酬资金进行统一支付。
实际上,张军所提到的隆力奇支付返利和佣金的行为是隆力奇对直销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种激励体制。据了解,隆力奇直销人员的奖金分为层奖、互助奖和培育奖。但无论是层奖、互助奖还是培育奖,基本都和产品销售无关,衡量的真正标准为发展下线的数量。因而赚不到钱的经销商只能疯狂的发展下线,在网络上大量的发帖拉人头。曾经参加过隆力奇销售的知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说过,“如果你脑子里还是只想着产品,而不是发展‘下线’,那你在隆力奇就根本混不下去。”
很显然,隆力奇这种激进的激励模式非常容易导致经销商剑走偏锋。
涉嫌非法传销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表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由此看来,隆力奇这种激励体制已经符合了传销的基本特征。
其次,《直销经营许可证》对直销产品及生产企业、直销区域都有严格的规定,隆力奇的直销区域只有江苏省和云南省,仅在江苏省设有66个服务网点,且基本上为加盟/授权。但根据多方媒体的报道不难发现,隆力奇的直销活动实际上遍布全国,曾在江西、辽宁、吉林、湖北等多个省市开展直销活动,后因违规行为多次被工商部门约谈。并且,隆力奇还出现了超范围销售非直销产品。曾有媒体报道,沈阳当地的隆力奇直销团队共销售超过200种相关产品,但其核准的直销产品只有100种。
被骗受害者联名投诉
综上所述,隆力奇确实有非法“传销”的嫌疑。但隆力奇曾多次公开回应“承认经销商违规,但与公司无关”。然而无论是经销商利用隆力奇的直销模式嫁接传销也好,还是隆力奇自身利用直销牌照涉嫌非法传销再将过错甩给经销商也好,究其源头,隆力奇急功近利,只追求业绩,放任经销商任意为之,才是造成了隆力奇深陷“传销”丑闻的根本原因。但即使被丑闻缭绕,隆力奇依旧赚的盆满钵满。根据相关数据显示,隆力奇在2016年的业绩为51.6亿元,2017年的业绩为63.5亿元。诚然,隆力奇的个案也折射出当下整个直销行业的乱象。企业和直销人员试图钻取法律漏洞,抱着侥幸心理做着不切实际的“发财梦”,最终也只能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