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具有祛斑功效实属虚假宣传,揭底争议不断的“瓷妆”是何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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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的美妆行业发展迅速,有报告指出其年增长率在8%以上。在需求增大的同时,消费者对化妆品的要求也不断增多。为了满足现在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各种护肤美妆要求,各式各样的彩妆品牌应运而生。在最近一段时间之内争议频出的化妆品品牌“瓷妆”也是其中之一。

瓷妆究竟是一款怎样的化妆品品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为什么会被宣称具有淡斑功效?瓷妆这个品牌为何屡遭“受害者”们的投诉?“诱导消费”的说法是真是假?

  公司背景,美女董事

  经查,广州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汪晓华,公司股东为汪晓华和郭建辉,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0元。据官方介绍,该公司拥有多名彩妆师、美容师顾问,为顾客提供细心、专业的肌肤和彩妆方面的指导,旗下三家分公司,分别位于天河区、白云区、佛山,是一家电商公司。

据了解,该公司董事长汪晓华目前旗下有19家公司。据悉,早在2009年,汪晓华就已经进入护肤品电商行业,初步试水便取得成功,2012年她将团队发展到1500人;2013年不断扩大电商营销渠道,涉足无线领域;2015年汪晓华成为了瓷妆创始人。

经查,该公司在2019年因违反税收管理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石碁税务所罚款2000元。

除了行政处罚,围绕着广州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还有一条其员工张某与之发生的劳动纠纷。据相关裁判文书披露,张某向该公司申请休假,该公司批准后却在几天后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其回公司办理辞退手续。最终,法院判定广州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6800元;广州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向张某支付一共11个月的法定节日加班工资4442.31元。

  对内,有员工因劳务纠纷发起的诉讼,对外,该公司还与消费者、明星艺人打起了官司。据启信宝显示,曾有两名消费者与瓷妆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该公司被法院要求退还货款以及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而对于一些明星艺人,瓷妆公司似乎还存在侵权责任纠纷。经查,该公司在去年1月赞助了电影《极限挑战》,孙红雷出演了这部电影,没想到到了12月份,孙红雷以侵权为由将瓷妆诉至法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因同样原因将瓷妆告上法院的明星还有周冬雨。我们在账号主体为广州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公众号“瓷妆晓魔女”中看到一篇关于周冬雨的文章,这篇文章涉及了所谓周冬雨画了眼线和没画眼线的前后“对比图”。

产品多样,效果成疑

目前,瓷妆旗下主要有美皙泉、舒缓柔润、匀净透亮三种类型的产品。在销售时,这些产品可以单买也可以组合成套装出售。

据官方资料显示,这些产品的实际生产工厂大多数都不是广州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其中,作为瓷妆生产商的广东艾圣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和广州品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都曾因一系列的产品生产问题受到过处罚。经查,广东艾圣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连续两次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而被罚款,同年又因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受到处罚。

  至于另外一家生产商广州品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也存在遭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据了解,该公司因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受到处罚。

接下来,我们主要讲讲挂着瓷妆牌子的一款面膜产品——美皙泉匀净透亮面膜。

 

  美皙泉匀净透亮面膜总共分为点斑面膜、清痘面膜、补水敏感肌面膜3个系列,我们着重介绍点斑面膜。在该产品的上述宣传图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该产品被介绍为具有美白祛斑、淡斑无瑕、提亮祛黄等功效。

  众所周知,祛斑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但我们却在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平台中找到了这款被宣传具有祛斑功效的产品的电子凭证,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作用,因此,这款面膜就不能宣传此产品具有祛斑、淡斑功效,否则将涉嫌虚假宣传。

  然而,在瓷妆经销商的朋友圈中,存在许多以消费者的身份使用美皙泉匀净透亮面膜成功淡斑祛黄的案例,这些案例被经销商用以证明该产品的淡斑祛黄功效。可见,瓷妆的经销商们在宣传过程中,存在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

  在产品宣传广告中美化品牌形象,提升产品效果,加强消费者印象,这些都是商家的常用手法。这些广告内容有一定夸张成分也可以理解,但明显违规的广告宣传对于自身品牌的发展是不会有所帮助的。

  据了解,因为类似的虚假宣传行为受到处罚的公司有很多。上海卡连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购物网站上宣传其产品里海之谜鱼子精华嫩肤霜中具有淡斑功效,但该产品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具有淡斑功效,最终被有关部门要求删除该宣传内容,并罚款20.0575万元。

 

  此外,我们在瓷妆部分产品的宣传图中还发现了相关宣传材料带有“无瑕、快速、全球、最薄”的字样,而《广告法》明确指出,广告中不得含有“最”、“快速”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因而,这种宣传行为应属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其违法责任的承担者为广告主,在特定情况下包括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代理制度,淘宝乱价

接下来,我们再来了解一下瓷妆的代理模式。据经销商介绍,一共有两种代理方式,第一种是拿货代理,大量囤货。代理级别一共分为3000元、6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20000元六个级别,且各个级别所对应的产品拿货价格都相同,代理只能选择拿货量。代理价是零售价的7折,10000元以上代理第一次进货达到级别以后,后期可以不再囤货,下单后总部直接发货,如果货卖不完是不会退货的。通过该方式,参与者可以赚取产品的差价和业绩奖,其中业绩奖是每位经销商的上级根据每月的营业额来计算的。

第二种是押金代理,下级代理帮助上级代理零售,需要交300元押金,售满二十单退押金,一件产品可以获得30元的提成。

瓷妆的经销商们在对外销售时,可以选择单卖或者套装,也可以自行搭配,因而产品零售价也会有所不同。在消费者拿货时,公司也会有赠品相送,拿货量不同,送的赠品也不同。下图是瓷妆系列产品零售价和部分套装价格表(无价格产品为赠品):

目前,我们在通过淘宝搜索关键词“瓷妆”时,发现了有不少价位不同的瓷妆面膜等产品,虽然产品名称一模一样,但其对外标价却千差万别,例如瓷妆芯颜透白光采面膜就有198元的,有168元的,有159元的,也有158元的,还有甚至是128元的……可见,在瓷妆微商代理团队当中,乱价现象可能已经存在。

诱导消费,投诉不断

在当下的互联网中,关于瓷妆的争议可谓由来已久,且这些争议的来源多与瓷妆的“销售”手段有关。

在相关投诉平台上,有相当多的消费者反映瓷妆经销商向消费者高价出售产品却达不到好效果,顾问还利用引诱恐吓等手段强迫消费者不断购买高价产品。我们先举一个例子,2017年11月29日,黄女士接到广州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李阳护肤老师的电话,对方称能够帮助她改善皮肤,于是,黄女士便在李老师那里购买了一套1700元的祛痘产品。之后,李老师又给黄女士制定了一个方案,为了帮助她5天内排出黑色素,这个方案要花3120元,但是据黄女士反映,此产品实际上并无效果而且使用了相关产品后连续长痘、脸也特别干。两天后,李老师又要求黄女士再买两瓶五色酵素来加快新陈代谢。

12月16日,助理又让黄女士购买产品,她向朋友借了3000元买了下来。24日,老师说她脸上的色素已经结块了,如果不处理,以后就会满脸痘痘、并且痘痘会在脸上结块,还称这是最后一次购买瓷妆的产品了,经过“恐吓诱导”后的黄女士又向支付宝借款3000元买到了产品。但是在几天后,对方再次要求黄女士购买产品,还说如果这次不买之前的努力都会白费。黄女士迫不得已从银行借了4000元购买了产品,不久后又购买了8000元的产品。

对方本来答应黄女士只买一次,可后来黄女士一共购买了六次,对方所承诺的一次根治保证在一月之内改善好皮肤、没有痘痘,不仅并没有实现反而使得其症状更加严重,黄女士在一个月内一共花了18780元。治疗期间,黄女士只和老师通过一次电话其他时候都是在和助理通电话,助理指导她使用,对方在黄女士用产品前也不会告诉她会出现什么后果,而黄女士本人每次也不知道自己买到的是什么产品,产品单价多少钱,对方也不告诉她要注意什么。最终,这些产品不仅没能使黄女士改善皮肤,还使她的生活受到了影响,于是黄女士对瓷妆公司进行了投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们再举一个案例,还有消费者沈女士称她在“Alice琪琪”那里花了358元买了一套美皙泉净颜无瑕祛痘产品,随后该公司的美妆指导老师给沈女士打电话,说要帮她分析皮肤问题。美妆指导老师说情况特别严重,沈女士就又买了869元的产品。使用产品之后,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美妆指导老师在了解了一些情况后,称是因为沈女士打过的狂犬疫苗里面有激素,阻止沈女士往外代谢毒素垃圾。于是又推荐了刘老师,并告知如果不继续的话,沈女士就会满身的痘痘,特别严重,于是沈女士就又买了1800元的产品。

  但是在使用了新产品之后,对方称沈女士又出现了新的情况,还得购买1800元的产品。沈女士在用了这些产品之后,脸又红又痒还起皮,起了更多的痘痘,一点都没有下去的趋势,经销商们却说这是催熟的状态,是正常现象。

在“聚投诉”平台上,通过搜索关键词,我们发现有关瓷妆的投诉不胜枚举,其中,还有数条投诉仍在处理中。 

无独有偶,除了在聚投诉平台上有用户反映,在投诉直通车等其他法律咨询平台上,也有不少自称是瓷妆的“受害者”。这些维权人的说辞,也都是大致相仿的。

综上所述,这些投诉的侧重点大多集中在“诱导消费”、“欺诈消费者”、“产品无效不退款”、“虚假宣传”和“买强卖”上,这些受害者们的遭遇与黄女士、沈女士的经历大同小异:消费者在网上加到了瓷妆经销商的微信,然后被推荐给护肤老师、高级顾问等,之后,这些所谓的护肤老师会建议或要求消费者购买相关护肤产品,并承诺功效。起初,对方会推荐一套相对划算的产品给消费者,等到消费者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说消费者皮肤出现新问题,要给其制定新的护肤方案,要求其继续购买其他的产品,并且保证这是最后一次购买。在使用了这套产品之后,接着,经销商又会以加快新陈代谢等理由让消费者继续购买产品。如果消费者出现不愿意购买的情况,对方就会用“色素结块、满脸痘痘、黑色素分解但是排不出来”等的说辞来欺诈、恐吓、诱导消费者继续购买瓷妆的产品,这些经销商们就以此套路不断循环下去的,且屡试不爽。

诸如此种的套路其实不只存在于瓷妆一家公司,据许多类似的投诉信息反馈,“DrACNE痘院长”、“倩狐”等品牌似乎都存在这样的消费套路,各大平台上的用户投诉不计其数。

另据了解,在网上还存在很多假借瓷妆美容顾问之名向消费者骗取钱财的情况,可见,各种各样的投诉、争议等事件正在将瓷妆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高品质的生活,除了基本的衣食住行以外,在颜值经济火速升温的当下,美容也成为了一项不容忽视的需求,尤其对于女性朋友来说,化妆品也成为了她们生活中的“必需品”。虽然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化妆品的时候也要擦亮双眼,选择效果好,物美价廉的产品,在遭遇“套路消费”陷阱时要及时进行投诉,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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