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系统支撑起天然工坊的高速发展,投诉不断的竹妃纸巾该如何自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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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全球纸业发展总况报告》显示,在全球宏观经济和国际贸易增速均放缓的背景下,最近这两年全球纸业市场表现疲软,纸浆增速下降,废纸回收量、纸和纸板产量均明显下滑,然而,在这样的背景下,打着“6箱竹妃纸,拯救1棵树”旗号的天然工坊却逆势而生,携竹妃纸巾等产品在最近这几年里走进了不少人的朋友圈,并收获了不俗的业绩与影响力。

 

 

 

 

 

天然工坊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项目?竹妃纸巾的生产方四川雅诗纸业在最近这几年又曾惹上了怎样的麻烦?天然工坊的分销模式该如何解析?相关投诉始终不绝于耳,究竟是谁之过?

 

 

 

 

 

 

 

 

 

 

 

公司背景,“纸中皇后”

 

 

 

 

 

湖南天然工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48日,原名长沙微乐购日用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路江,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有苏路江、湖南中铭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多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管理层方面,监事为何红雨,执行董事和经理都是苏路江一人。

 

 

 

 

 

 

 

 

竹妃纸业有限公司和长沙酵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都是天然工坊的全资子公司,前者的竹妃纸巾与后者的洗护用品,是天然工坊在目前销售的主要产品,除此之外,天然工坊还负责销售有品先生无痕内裤、花界女士内裤、开心棉花棉柔巾、本物直角袜、即护面膜等产品。

 

 

 

 

 

 

 

 

苏路江是天然工坊的创始人,此人在198261日出生于山东泰安,后定居于湖南长沙,曾经做过13年的服装设计,后来他放弃了这份工作,选择创业。不久,天然工坊的名字逐渐被世人所知晓。据官网介绍,湖南天然工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创始人苏路江与7名联合创始人于20154月共同出资筹建成立,201510月引入以天使投资人卿永(BOB)为代表的天使轮投资,同年11月入驻长沙高新区,1216日正式上线运营。天然工坊是一个移动电商平台,定位是销售天然健康的生活用品,首先推出的产品是竹妃竹纤维本色纸,这款产品被宣传材料称之为“纸中皇后”,具有“不漂白、有效抑菌、无尘无屑、100%竹浆、食品级”等特点。

 

 

 

 

 

 

 

 

3年后,他们出品的纸巾在3内年卖了17亿元,会员人数突破2500万,进入2020年,另有数据显示,“竹粉”人数已多达3100万人,销量达6.6亿包。一时间,天然工坊公司与竹妃纸巾都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竹妃纸巾在包装上就只声称自己有抑菌效果,并没有说明具体的抑菌率,若是如此,倒也不会出现争议。毕竟GB 15979-2002对于抑菌纸巾的抑菌率要求是26%,竹妃纸巾无疑是达到了这个标准的。惹众网友质疑的地方在于其官网上所贴出的检测报告却说竹妃纸巾对大肠杆菌抑制率达到96.94% ,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抑制率可达到96.21%

 

 

 

 

 

 

 

 

 

对此,自媒体“findsafe”对竹妃纸巾进行了测评,结果显示,该款纸巾的实际抑菌效果与其官网的检测报告所展示出来的抑菌效果可谓云泥之差。

 

 

 

 

 

(图片来源网络)

 

 

 

 

 

既然说到了竹妃纸巾,该产品的生产方在生产销售同类产品时所存在的违反《广告法》的行为,自然也颇为引人注意。

 

 

 

 

 

 

 

 

 

 

 

雅诗纸业,处罚疑云

 

 

 

 

 

据相关产品外包装显示,该产品的生产商是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而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又是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公司,于是乎,作为世界500强的中石化,就顺理成章地被一些天然工坊和竹妃的宣传材料屡屡提及,“世界500强所属企业”也就成为了竹妃产品的一个“标签”。还有一些宣传图片甚至直接说竹妃就是中石化出品的。

 

 

 

 

 

 

 

 

据了解,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还自营了另外一个名为鸥露的纸巾品牌,而竹妃纸巾品牌则是由湖南天然工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的。

 

 

 

 

 

 

 

 

近年来,围绕着该公司,有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这份处罚内容所涉及的产品即为鸥露牌纸巾。

 

 

 

 

 

 

 

 

据《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与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工商)一审行政裁定书》显示,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615日作出的叶工商处字(2017)第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在推广、销售鸥露竹木纸巾外包装上宣称源自欧美健康用纸标准、天然抑菌慈竹本色纸巾,未在产品宣传中表明出处,该宣传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之规定,并依据《广告法》及《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作出罚款60000元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行政处罚。

 

 

 

 

 

 

 

 

雅诗纸业诉称:20171228日,原告收到被告邮寄的《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载明被告2017615日作出行政处罚书,决定对原告罚款60000元和加处罚款60000元(两项合计120000元)。但被告至今没有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按照规定向原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至今都不知道被告是基于什么事实、理由和依据对原告罚款和加处罚款,并且在对作出大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被告没有依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进行听证,故该行政处罚决定严重违反行政处罚法的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则辩称:我局在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原告在我县销售的鸥露竹木纸巾外包装上印制有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的内容,我局向原告发出调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原告以邮寄方式向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营业执照》、《采购合同》等材料。2017519日,我局向原告邮寄送达了叶工商告字(201726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原告于当月22日收到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2017619日、1226日我局分别向原告邮寄送达了第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其间还有《调查通知书》、《限期提供证据通知书》等文书均采用邮寄送达方式,地址、送达人均相同,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官方网站查询,上述文书均显示当事人已签收,我局不存在没有告知当事人权利和违反行政处罚法的法定程序。当事人的诉称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作出的虚假说明。

 

 

 

 

 

最终,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驳回了雅诗纸业的起诉。

 

 

 

 

 

 

 

 

另外我们还发现曾经负责过销售竹妃品牌相关产品的厂家除了上文提及到的竹妃纸业有限公司外,还有四川竹妃纸业有限公司,在2020224日以前,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制造、销售竹妃品牌生活用纸、文化用纸、工业用纸。调查发现,在20196月,该公司因消毒产品的标签不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规定,遭到过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罚款。

 

 

 

 

 

 

 

 

 

在这篇报道中,我们简单了解了天然工坊的公司背景,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继续解析一下天然工坊的分销模式与愈演愈烈的投诉事件,请继续关注头条资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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