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浪潮杂志刊发《热点|淘小铺四关联方被冻结4400万,运营方三帅六将否认涉传》一文,引发行业内极大关注。有读者向新浪潮爆料称,聊城一幼儿园70余位老师在同一天集体加入淘小铺,并被淘小铺作为宣传推广的工具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另有读者爆料,淘小铺目前在各地以与残联合作的名义来扩充掌柜队伍。
新浪潮记者就此展开调查,事件属实。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由此来看,淘小铺不仅“涉传”,其宣传还涉嫌违反《广告法》。
幼儿园70余人同日加入淘小铺?
有读者爆料称,她看到一位淘小铺参与者在朋友圈里宣称,聊城一幼儿园70位老师和工作人员集体加入淘小铺。在该读者发给新浪潮记者的链接中,有这样的描述:“热烈祝贺聊城XX幼儿园园长带领全体老师职工,甚至保安,保洁,食堂人员70多人同一天加入淘小铺,自用省钱,分享赚钱,开创副业,增加收入。”链接中同时附有照片,一群人合影,前面是宣称淘小铺入驻该幼儿园的横幅。
涉传风波未解,淘小铺又涉嫌违反《广告法》
这事是真是假?新浪潮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该幼儿园,一位老师表示确有此事。“在疫情期间,园长带领我们一起做的。我们园内的老师和工作人员都在做淘小铺,没有涉及到家长群体。这个不是强制性的,是鼓励性质的。我只是下载了APP,随后没怎么用。”该园园长也证实了此事:“鼓励园内老师及工作人员兼职淘小铺,是因为这场疫情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经营。我们听说这是阿里巴巴旗下的产业,觉得也很放心。在没有正式上班之前,老师和工作人员可以在家从事淘小铺。前几天,正式上班之后,我们已下通知禁止上班时间看手机。”
当记者询问对方是否了解淘小铺涉嫌传销一事,对方表示不知情:“我们是在半个月前接触淘小铺的,不知道淘小铺目前涉嫌传销。而且到目前,也没赚到钱。”
我们知道,《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教师、学生等群体不允许参与直销。淘小铺当然不是直销,但一家幼儿园70余名教职工从事淘小铺,是否会带来不良影响?
对此,聊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士在接受新浪潮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法律规定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不得兼职、不得创业。如果是民办幼儿园,那么从事这种创业项目或者兼职应该没有明令禁止。但是,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情况,都不能从事涉嫌传销的非法活动。
虽然参与兼职没有明令禁止,但淘小铺拿这件事作为宣传道具,却涉嫌违反《广告法》。
《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在网传一份三帅六将全国线下活动发布的图片中,新浪潮记者注意到聊城是其中一站,时间是7月12日,人数是300人。由此可见,淘小铺在聊城发展有一定的市场基础。
涉传风波未解,淘小铺又涉嫌违反《广告法》
绑定残联,以助残名义推广淘小铺
如果说拿幼儿园全体加入作为宣传道具还是市场行为的话,那么广泛宣传淘小铺将吸纳更多残疾人加入更多具有阿里官方的色彩。
4月16日前后,多家媒体网站发布了这样一则新闻:4月15日,淘小铺与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以及全国各地残联一起推出“凡星计划”,该计划将在未来一年内,鼓励10万名残疾人士创业,预计平均每个人每月将能赚1500元生活费。
涉传风波未解,淘小铺又涉嫌违反《广告法》
该新闻稿称,数据显示,从1月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已有200万人在淘小铺一键创业,4月以来,在淘小铺实现增收的残疾人数量比3月涨了600%。
涉传风波未解,淘小铺又涉嫌违反《广告法》
新浪潮记者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网站发现确有这样一则消息。
消息称,2020年3月30日,集善乐业·凡星培育残疾人淘小铺首期培训开班啦!集善乐业·凡星培育残疾人淘小铺扶贫项目既是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携手阿里巴巴集团的一次助残扶贫新尝试,也是集善乐业项目与淘小铺业务相结合的一次创新实践,旨在通过网络为残疾人提供一键开店、轻松创业的机会。
据悉,淘小铺定位“人人可参与的社区化电商”,采用S2B2C模式、以个人淘宝账号来开设个人创业小铺,掌柜(即店主)可邀请好友一起创业开店。
“凡星计划”看似美丽,但同样涉嫌违反《广告法》。
《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很显然,淘小铺的一些推广行为,涉嫌拿着和残联的合作作为背书。而残联,就是广告法所列举的“协会”。而各类新闻稿更多次拿着“千手观音”表演者章亚参与淘小铺获利作为有利可图的证明,这是拿“受益者”作为推荐、证明。
涉传风波未解,淘小铺又涉嫌违反《广告法》
“淘小铺设立的初衷,就是扶助一些弱势群体进行创业。肯定不是做传销,也没必要不择手段逐利。但在市场上,运营方如何进行推广,官方有一些并不是很清楚。”一位阿里巴巴的工作人员告诉新浪潮记者。
淘小铺到底是底层创业的好帮手,还是涉传的敛财项目,各方将如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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