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品”重大传销案二审开庭 潘跃健或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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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开庭公告。公告显示,法院定于7月21日9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潘跃健( JEFF PAN,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晓云、秦汝刚、卢勇、张某轩、张某梅、深某、朱某宇、孔某溪、陈某雅、黎某洁、张某玲、杨某、张某龙、张某娟、杨某某、黄某倩、冯某、朱某红、摩某、菱某红、张某丽、曾某辉、白某光、罗某萍、任某萍等2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云集品”重大传销案二审开庭 潘跃健或获刑12年

据网上流传的一份起诉书上显示,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潘跃健有期徒刑10年以上12年以下,并处罚金。

公开资料显示,云集品公司全称为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潘跃健。

2015年5月,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上线“云集品”TPS商城。

在对外的宣传资料中,云集品自称是一家定位全球的多语种进出口双向大型综合性的跨境电商平台,打造的是“消费者+综合型电商平台+供货商”的C2B2B全新商业模型,旨在实现互联网+跨境电商+分享经济三位一体的全球新零售。 

“云集品”重大传销案二审开庭 潘跃健或获刑12年

云集品官网显示,消费者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后,就能在平台上拥有一间自己的虚拟店铺。其中消费额度分为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500美元四个档位,对应的店铺级别分别为铜店、银店、白金店、钻石店。若消费者只注册不消费,则只能拥有一间普通店铺,无任何级别。

根据云集品的公开资料,店主有四个身份,分别是“消费商”“分享者”“供应商”“推荐商”。其中“消费商”指自己在平台消费,同时通过自己的虚拟店铺销售产品;“分享者”即推荐别人加入,发展自己的团队;“供应商”和“推荐商”即指自己的企业成为供应商或推荐别的企业成为供应商。

云集品官网奖励制度显示,在这12项奖励中,普通店主可以参与的只有两项奖励,其余的奖励全都针对铜级以上的店主。不仅如此,还有几项奖励只有职称在LV4以上的钻石店主才能领取。

2017年12月初,云集品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福田市场监管局确定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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