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蓝月亮离职员工越来越多,与蓝月亮产生劳动纠纷的员工也越来越多,甚至出现了蓝月亮通过让不宜出差的流产员工出差,“逼迫”员工辞职的现象。
企查查数据显示,蓝月亮品牌实际归属于香港注册的蓝月亮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先后投资或控股了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蓝月亮(天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本文的蓝月亮指的是蓝月亮系列公司。 有网友近日向清扬君爆料,其同事正在受到蓝月亮的威胁,并发给了清扬君相关微信聊天记录和邮件截图。
蓝月亮员工甲某(以下简称“员工”):乙经理您好,相关通知我已经收到并回复,请您查收邮件。目前我依然是休假状态,相关工作事项请于周一上班联系,再次感谢。蓝月亮员人事乙某(以下简称“人事乙”):工作安排已经发出,你按照通知履行就可以了。员工甲:乙经理您好,我因身体不适,不能去外地出差,望您知悉员工甲:我前不久刚做了手术,医生建议我不要出差,但正常工作可以。如公司一定要我出差,若到是我身体出来问题,公司负责吗?如果愿意负责,我可以出差。员工甲:乙经理,我已经说清楚了,我没有病假证明,是医生建议我不要长期出差,如果身体出了问题,公司负责吗?如果公司无法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或承诺,我无法接受出差,因为我要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员工甲:乙经理,我没说我请病假,是说我现在没法长期出差员工甲:充分不充分不是你说了算,反正我已经说清楚了,公司有法律顾问吧,可以问问他你们这种做法合不合法。蓝月亮是想成为第二个网易吗?人事乙:那你自己看着办吧
人事乙:你好!你回复的邮件已经收到,请提供你因身体无法出差的证明材料,包括住院手术证明、出院小结和发票等。以便公司进行审批,谢谢!员工甲:后续复查医生说还要观察,可能有流产不全的风险。16号。这个手术不是当时就能做的。人事乙:2、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你应该是15天(假期)吧员工甲:第一次是流产一周后,第二次是流产完全后,第三次是下次月经完全后,我目前第二次复查还没去。人事乙:出院小结呢?你说的情况公司很多人有,区别是你只是未婚的流产而已。看看医生是怎么说的。员工甲:第一次复查也就是流产一周后,报告显示宫内有血块,回声不均匀,医生怀疑是流产不全,但我目前出血量还有,还不能进行第二次复查,如果第二次复查表明确实是流产不全,那还要进行清宫手术。人事乙:按国家的规定,你可以休的假期也就是15天呀。员工甲:按规定我是不是应该享有15天流产假呢!本来按照规定,我还可以要求公司给我15天流产假,但我现在也不要求了,不过医生建议我一个月不要出差,那我肯定要对身体负责,除非公司承诺出了事由公司承担责任并出具盖公章承诺书。人事乙:提供了婚姻登记证就有的呀。考勤管理制度上有写的,针对全公司员工,不是对你一个人;大家普遍适用的员工甲:另外,我没有说我要请假,只是我目前情况医生都不建议我出差,如果公司一定要我出差,到时候我身体出问题公司能担责嘛?人事乙:你拿医生的出院小结或建议,那公司可以批你相应的假期,也暂不安排工作;目前的工作需要暂时出差,大部分在支援销售一线;现在起到春节前。员工甲:现在已经有二次手术的概率,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依然要我去出差嘛?本来按照规定,我还可以要求公司给我15天流产假,但我现在也不要求了,不过医生建议我一个月不要出差,那我肯定要对身体负责,除非公司承诺出了事由公司承担责任并出具盖公章承诺书。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要我出差可以,请出具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蓝月亮承担。人事乙:你要申请不出差,提供了医生的证明,然后在家可以确保正常招聘输出的话,也是没有问题的。根据考勤管理制度上的规定,你凭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流产假的。人事乙:【限期提供医嘱证明通知】员工甲,你好,请查收通知,谢谢!员工甲:我说了那个是口头医嘱,如果公司一定要我出差,请向我出具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出差期间若身体出现问题一切责任由公司承担人事乙:你在强词夺理。如果经鉴定属于工伤的,公司承担责任,不属于工伤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员工甲:明明是你们在故意逼我离职。我说了,我要的是盖公章承诺书。人事乙:公司只会按照通知和刚回答你的执行。
人事乙:邮件主题《员工甲鑫-处罚及限期开展工作通知1216》(2019年12月16日 18:20)员工甲:您好!您提供给公司的验血报告和B超单,仍然无法判断您的身体是否不适宜出差,同时,公司已经3次向您强调和说明,需要您开具医嘱证明。现公司最后一次通知您,请您务必提供医生开具的证明您目前的身体状况不适宜正常出差的医嘱证明,否则就请您按照《工作安排通知》正常到办事处出差并开展招聘工作,谢谢!员工甲:您好:附件是我提供的12月15日最新检查报告单,上面显示我目前身体状态并未完全康复,还需进一步的治疗,如若公司强行要求我出差,请向我提供公司盖章承诺书,承诺我在出差期间出现任何身体问题皆由公司承担,否则我本着为身体负责,我有权拒绝出差要求,且保留进一步的法律追究权利!人事乙:您好!公司已经把要求说得很清楚,要求您提供的是有效的医嘱证明。您现在提供的不是医嘱证明,公司不是医疗机构,无法从报告里得出您不适宜出差的结论,请您提供有效的医嘱证明,公司遵照医嘱进行处理。另外,您要求“您出差期间出现任何身体问题皆由公司承担”,这个要求超出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义务。公司只能承诺依法承担工伤责任。公司尊重每个员工的权利,同时希望您也尊重公司的合法权利,合法表达诉求,正确回应公司的合理要求。谢谢您好:本人提供的相关病历报告单已经足够证明本人不适合出差,同时也已向法律人士及劳动部门进行了咨询,如公司不考虑本人身体原因继续强迫本人出差,本人不排除走法律途径来维护本人正当权益!
公司:《员工甲留司察看处罚通知-1220》
员工甲:(2019年12月22日 19:09)附收费单等4个附件
您好:鉴于近期给公司给我的压力较大,本人于12月15日前往当地医院心理科检查,附相关检查结果见附件,针对此事本人做几点说明:1、相关报告单有本人签名及收费项目明细可查,提供心理检测报告单属实,报告单显示本人有中度抑郁症及轻度焦虑症症状,不排除以上症状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影响,本人暂且保留法律追究权利;2、公司要求出差,本人第一时间告知身体不适不能前往出差,但本人从未要求请病假,且一直在跟公司声明是可以正常上班但医生口头医嘱告知身体未完全康复,不能过度劳累,因而不能出差,公司为何一直无视我的正常诉求反而变本加厉的给予警告处分及留司察看处分?公司是否太过独断或者说是另有其他目的?3、本人之前已明确提供了相关人流手术告知书、收费单、本月复检B超单、验血报告单,既然你也知道公司不是医疗机构,凭什么又认定我提供的东西是无效的呢?而且我提供的东西已经证实了本人目前身体不适(B超单结论显示子宫回声不均匀,疑似有炎症或子宫发育不完全症状;验血报告显示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指数超标,正常应小于1.2,本人报告显示实际结果高达27.8,以上皆在本人提供的报告单里明确标示)如若本人出差期间身体发生不适,请问责任由谁来负?4、根据以上阐述及提供的相关报告,已经足够证明本人目前身体确实有异不能前往出差,如果公司继续丧失人道不顾本人身体状态强行要求本人出差,本人保留法律追究的同时,不排除找第三方媒体平台曝光公司这一丧失人道行为!最后,请公司深思自己的行为是否真的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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