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2021)冀0435财保17号(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
据《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国鹏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之源健康产业集团(海南)有限公司、青岛国泰民安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温州煜祥工艺品有限公司、山东蒙延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市明环灯具有限公司、无锡市艾尼皮具护理有限公司、国启太赫兹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瑞安市优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周广、霍学环、向仁章、薛智远、马楠茜、陶文举、谢孔生、孙秀兰、周盼成、王建英、汪民梅涉嫌从事传销、组织策划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53000000元。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国鹏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之源健康产业集团(海南)有限公司、青岛国泰民安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温州煜祥工艺品有限公司、山东蒙延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市明环灯具有限公司、无锡市艾尼皮具护理有限公司、国启太赫兹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瑞安市优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周广、霍学环、向仁章、薛智远、马楠茜、陶文举、谢孔生、孙秀兰、周盼成、王建英、汪民梅在金融机构使用的账户均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5300000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今年3月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公布题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监察(监察)其他行政裁定书》(2021)冀0435财保1号(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据《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从事传销、组织策划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53000000元。
从知情人那里获悉,山东省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对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及国鹏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泰民安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冻结账户,该申请已经被巨野县人民法院批准执行冻结以上3家公司银行账户。
除了被各地监管部门因涉嫌传销冻结账户之外。近日,东海县警方还破获了“国之源”特大传销案。
据悉,今年1月,广西钦州市警方发现辖区内有多人加入了名为“国之源”的网络商城平台。该平台以网上购物为名头,通过会员等级排列、推荐返利、业绩奖励、伞下利润提成等模式,引诱参与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涉嫌传销犯罪。经初查,发现该团伙依托网络发展会员,以购买其商城内特定商品为名变相收取会员费,会员人数超35万人,会员层级62层,涉及全国各省市,其中钦州参与人数近2000人,涉案金额超6000万人民币。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向某章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广西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目前,向某章已被移交广西警方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