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元赚取100万财富”疯狂发展86万人,“网红世家”传销案骨干全部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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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郭X忠、王X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9年3月,网信视点就曾调查过网红世家公司(39元赚取100万财富?网红世家如何快速吸引200万会员?),对该公司的产品宣传和模式提出质疑。

该犯罪团伙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发展86万余人,会员最高层级达220层,涉案金额超9000万元。目前,“网红世家”传销案骨干全部获刑。

 


案情经过

2018年初,郭X忠准备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化妆品牟利,找到有从事化妆品销售经验的王X、熊X夫妇商议公司筹建事宜,由郭X忠出资用于公司注册、平台开发等事宜,王X、熊X夫妇负责联系产品。熊X将自己公司的四名员工安排、介绍给郭X忠,参与筹建公司。有丰富线上营销经验的李X帅经人介绍认识郭X忠,为郭X忠从事网络传销出谋划策。

2018年3月,郭X忠、王X、李X帅商议并确定了产品销售、层级返利以及收取平台管理费等网络传销模式。后该三人提供平台制作文案,并找专业的网络技术公司商谈、策划、确定网络平台程序模式。

2018年4月,郭X忠等人正式成立安徽网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红世家”),郭X忠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虚假注册资本一亿元

2018年5月,该公司向阿里巴巴租赁服务器,将平台程序嵌入“网红世家”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在网红世家微信公众平台以销售“网红世家富勒烯系列产品”为名,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形成“金字塔”结构,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对外虚假宣称“获得诺贝尔奖”、“内招领导人”、“外接全国各大团队”、“产品获得30多项专利”、“三分种见效”、“可以饮用的化妆品”、“史上最低门槛”、“造就百万富翁”等,夸大盈利前景,引诱参加者大量发展下线会员参与。


传销模式

 

该公司的传销模式分三个阶段。

1.0模式下,会员等级分为用户、普通网红、网红经理人和网红CE0四个等级。新人可通过扫描推荐人的二维码免费注册成为1级“用户”,“用户”无获取层级返利资格。会员通过购买88元体验卡商品即可成为2级“普通网红”;通过直接购买12800元的商品升级为3级“网红经理人”;通过直接购买39000元的商品升级为4级“网红CEO”。返利模式如:“用户”等级的会员通过购买88元的体验卡升级为“普通网红”,如果该“用户”等级的会员的直接推荐人是“代言人”,则直接推荐人独得80元销售提成,否则直接推荐人得40元销售提成,间接推荐人得40元销售提成。体验卡模式用于升级为3级“网红经理人”的商品价格12800元,直接推荐人提成6000元,间接推荐人提成3000元;用于升级为4级“网红CEO”的商品价格为39000元,直接推荐人提成12800元,间接推荐人提成5000元。

为进一步逃避打击,大规模发展新会员,该公司于2018年12月推出2.0模式。会员从低到高设置用户、网店、特约、区代、官方、总代、董事七个级别。升级模式:注册会员必须有推广码,用户扫描推荐人的推广码,方可注册为平台会员,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上下线不限层级,原则上可以无限发展,从而形成自上而下、多层级、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会员必须通过推荐人扫描其推广码方可直接注册1级“用户”,“用户”不能推荐会员,无返利资格,“用户”自己通过直接购买最低为39元商品(富勒烯原液精品体验装)即可升级为2级“网店”,平台设置每人限购一件39元商品;升级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团队购买商品数、直接推荐会员购买数、减去团队最大值。平台返佣时间为会员购买商品完成支付后,系统随即按层级设定的分配佣金。平台根据用户的推荐关系向上查找,根据会员等级最多6个会员(每个等级1个)可以提取佣金,并根据会员等级及商品的成本设置确定佣金金额。若某一会员虽然在推荐链条中,但其会员等级低于或等同于其下级的会员等级,则不能获得该笔订单的返利。该平台通过销售大量严重偏离市场价值的商品,让公司高层和网络传销体系高层级会员获取巨额收益,通过设置众多限制条件,大肆鼓吹团队裂变、短时间暴富等思想,大量引诱会员加入并发展下线。

该公司后又推出3.0模式,不久案发。对后台数据进行恢复鉴定,该公司发展会员最高层级220层,全部下级人数862115人。经鉴定,该公司和涉案个人账户共计收入91887801元,除去支出费用,共非法获利31151105元


团队构成

 

在“网红世家”网络传销平台的运行过程中,郭X忠系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属于发起、策划、操纵人员,有后台数据管理权限,经鉴定其个人(公司)实际收益约20720840元。另查明,郭X忠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2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王X系公司的发起人、策划人,参与公司的组建和传销模式的策划、构建以及虚假宣传的文案审核,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其个人收益约2681500元

李X帅系网红世家传推广总监,参与传销模式的策划、构建,编造虚假身份进行夸大宣传,伙同郭X忠为自己设定虚假会员层级、人数,下线会员达219层857818人,骗取会员返利金额20余万元,其个人收益达736359元

熊X系公司的产品供应商,从中赚取回扣,为公司作宣传推广培训,经鉴定其个人收益约5821483元

薄X为网红世家公司注册登记提供帮助,成为名义上的股东和监事,负责公司虚假、夸大宣传的文案审核,有后台数据删改权限,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除领取固定工资外,另获取5万元年终奖收益

李X丹系公司组建初始员工,公司客服部主管,负责产品宣传、美容培训,系平台注册会员。

唐X洪系公司组建的初始员工,是公司区域经理、售后主管,发展下线会员7层102人

汪X系公司组建初始员工,系公司市场经售后部主管,有后台数据维护管理权限,私自将自己的会员级别更改为“董事”,提供个人账户为公司收款,发展下线会员4层37人

谢X系该传销平台区域推广重要人员,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为33层20357人,个人收益为66640元

魏X瑜系该网络传销平台区域推广重要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19层13557人个人收益为9494元

2019年8月,网红世家公司的郭X忠、王X、李X帅、熊X、薄X等整个传销领导团队被开江县公安局抓获。

 

最终,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网红世家的策划、组织者:郭X忠、王X、李X帅、商议成立公司并确定传销模式,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系主犯。熊X、薄X、唐X洪、汪X、李X丹、谢X、魏X瑜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属情节严重。

2020年12月,郭X忠等十余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一年半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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