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黄金因涉嫌传销遭千万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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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传案发,前因后果

本文中,我们不妨先顺着时间脉络梳理一下“翰林黄金涉传案”的查处始末。

2020年8月27日,《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生效,申请人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27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银行账户存款。法院最终冻结被申请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0000000.00元。

2020年9月11日,在一个名为“翰林黄金金店股东招募”的微信群中,一则署名“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的公告被媒体曝出,该公告声称:“鉴于目前由于市场上众多假冒我公司网站进行非法推广,仿冒我公司战略模式非法经营等行为,以及某市场监督部门在主观臆测,无实际证据的基础上乱作为、胡作为的事件,以及某些媒体跟风炒作敲诈的行为,翰林金业法律事务部已经正式向相关政府部门、媒体、个人提请正式诉讼和反诉!不久,社会将会给公司一个公正的说法!”

2020年11月1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10起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打击传销典型案例,青岛洁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名列其中。

据相关资料显示,2020年6月8日,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经调査,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建立“翰林黄金商城APP”,按照制定的奖金制度发展会员。成为会员,需购买产品,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会员再层层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其行为构成组织策划网络传销行为。当事人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以上述方式发展会员119128人。目前,已对当事人给予没收非法财物办公用笔记本电脑3台,没收违法所得383.58万元,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之规定,属于组织、策划传销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没收非法财物办公用笔记本电脑3台,没收违法所得383.58万元,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25日,《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生效,申请人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申请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11月25日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在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的存款的保全措施。最终,法院解除了上述保全措施。

2020年12月4日,翰林黄金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称:“随着翰林金店开设计划的稳步推进,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实现规范管理,稳健经营。目前,公司发现多地人员及企业,未经我公司授权与批准,擅自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开设运营中心,私自开展业务。鉴于此,公司特发布本公告如下:

2020年12月22日,《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与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一审行政裁定书》生效,据裁判文书显示,法院在审理原告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监行政处罚一案中,原告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以双方协商解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时隔一天,2020年12月23日,《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生效,据该裁判文书显示,申请执行人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源市监行处[2020]366号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受理后,依法举行听证,对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进行了审查。2020年12月18日,申请执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被执行人采取通过发展人员加入,要求被加入人员认购不同价值的商品作为加入条件,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同时发展下线形成自己的团队,并以团队所有会员的总业绩(整体业绩)为依据计算并给付上线报酬。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13003749.84元,上缴国库;2、罚款2000000元,上缴国库;1、2项罚没款合计15003749.84元”的行政处罚,并告知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等履行方式。罚款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了源市监行强申字[2020]8号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实、程序、依据等方面的证据材料。

通过听证,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作出的处罚决定没有任何异议,表示愿意缴纳罚没款。法院最终对申请执行人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8日作出的源市监行处[2020]366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至此,轰动一时的“翰林黄金涉传案”告一段落,前述发表于9月11日的公告所谓的“社会将会给公司一个公正的说法”而今看来也确实是十分公正。

争议不断,舆论漩涡

但说来讽刺,公司官方都已接受了处罚,反倒是仍有推广人员还在为这场涉传案洗地,公众号“社交新生活”在《翰林黄金涉嫌传销是真的吗》中是这样说的:“大多中小企业都会因为被查不符合规定而倒闭。翰林黄金经受住了这次法务部门检查,实属难得,而且在这么短时间内就得到彻底解决的,今年全国就这一家,从这可以看出这家公司的背景实力绝对不小!所以以后这些非权威部门的话一定要少看,不然好机会都会错过。同时也可以对比出,在当下高收益实体项目中,翰林黄金绝对是最佳的选择!”

不久,该公众号又在《翰林黄金是不是传销,不攻自破!》中揪住法院解除了对被申请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在深圳银行的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这一点强行证明翰林黄金没有问题:“水军就是为了抹黑某些企业,做出的一些负面报道,正面的信息都是视而不见的,这些人的良心都是被狗给吃了吗?”

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公众号发表文章的日期是2021年3月,既然作者能找到发表于2020年11月25日的文书,那没有理由看不到发表在2020年12月23日的处罚决定,这种选择性无视的行为显然会让更多人知道某些翰林黄金推广人员阳奉阴违的嘴脸,作者口中所谓的“良心都是被狗给吃了”、“视而不见”的人到底是谁,相信不少人读到这里都已是心知肚明,这两篇洗地文章可以说是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事实上,在网上,近两年内关于翰林黄金这个项目的争议之声一直不绝于耳,其声势并不亚于一些推广人员所发表的软文。在翰林黄金的贴吧里,就有不少网友正在以“翰林黄金受害者”的名义发帖。

在其他APP上的质疑之音也不遑多让。

同样,在腾讯灵鲲金融风险监管平台上,“翰林黄金”和“翰林黄金”这两个关键词也已名列其中,虽然标记类型为暂未发现定性的相关报道,不过主要标签都有“宣称高收益”这几个字。

在上篇报道中,我们提到了翰林黄金和农业部之间所谓的“关联”,但事实上,两者根本并无瓜葛,而真正意义上与其存在关联的并非国企,而是来自海外的BV公爵基金。有参与者透露,2020年年中,外汇基金平台BV公爵基金已经无法出金,其团队转到了翰林金业,开始做黄金投资。公众号“外汇密探+”曾在题为《“BV公爵基金”崩盘,团员另起“翰林金业”企图再割韭菜》中指出:“BV公爵基金与中舜国际、翰林金业、石头证券关系匪浅,来自同一个团队,不仅BV公爵基金跑路了,更早之前的中舜国际也已跑路。对于翰林金业和石头证券来说,很有可能步它们后尘,投资者需要警惕……可以说翰林金业和BV公爵基金的模式一模一样,同样一批人换了一个项目,继续在国内收割韭菜。”

(图片来源网络)

至于以“成为稳健经营的战略性投资机构和产业集团”为愿景的翰林金业公司在今后会如何发展?所谓的“金店规划”和“上市规划”能否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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