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黄明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其他共同参与传销犯罪的多名主要同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2年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底至2014年初,黄明等人相继成立“云联国骥”“云联惠”等公司,运行云联惠云联商城网络平台,以“消费全返”“消费共享”为名诱使他人注册成为会员,将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形成非法传销层级和链条,大肆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公开宣判。
2018年5月,广州公安发布通报称,云联惠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已被立案调查。同年6月,黄明等人被依法执行逮捕。至今已过去3年,但仍有云联惠的死忠粉在死撑,他们不认为云联惠是传销,觉得该案件是史上最大“冤案”,黄明是一个“大好人”。
也难怪,云联惠董事长黄明被抓之前一直都是以大企业家、大慈善家等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不但参加博鳌亚洲论坛,和几位国外的政要合影留念;出席过由云联惠公司出品的大电影《香港大营救》所谓的十亿票房预售活动;还频频出现在捐资助学的现场;甚至多次登上央视……这让黄明的形象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此次案件的公开宣判,为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案暂时画上一个句号,也让广大人民群众看清云联惠和黄明的真实面目。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黄明的“光环”终究是会陨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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