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缇丽莎尔”进军社交电商,“蝴蝶猫”制度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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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直销的冬天,制造大量难民的同时,也给一个领域带来了迅速的发展,而微商以及直销公司,也开始纷纷转型,开始踏入社交电商领域。

继思埠之后微商缇丽莎尔转型社交电商

前不久微商思埠转型的未来集市涉嫌传销被工商部门冻结账户,上了热搜,而最近微商圈的大佬缇丽莎尔也开始转战社交电商,名为蝴蝶猫,对外称为小提的第二事业。而作为老板的缇丽莎尔自身问题也是不断, 

2017年11月8日,缇丽莎尔因宣称可为家庭妇女和大学生打造一个低投资、快回报,能将梦想照进现实的快速致富平台,并以微信营销模式为主要销售途径,通过“线上”微信朋友圈和“线下”大型会议等形式对其公司规模、形象,微商代理优势、微商致富案例以及产品功能、功效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虚假宣传。被武汉市工商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60万元。2018年4月,缇丽莎尔公司被注销。缇丽莎尔公司注销后,换了一个“马甲”继续开展微商事业,也就是目前正在运作品牌的武汉市柏妍时尚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柏妍公司)。

缇丽莎尔对外宣称为批发商制度,但内部依旧实行等级代理商制度。据了解,缇丽莎尔内部代理分为7级,通过7级代理商打款进货,级别越高,拿货价格越低。

这里所提到的等级,实际上就是缇丽莎尔的代理制度。在缇丽莎尔的内部,根据拿货的数量,通过7级代理商打款进货,级别越高,拿货价格越低。代理商制度为:5000-29999元为合伙人、3万-29万元为黑马、30万-99万元为小咖、100万-499万为中咖、500万-999万元为魅力大咖、1000万元以上为顶级大咖、成为顶级大咖后再发展一个顶级大咖便可升级为钻石大咖。据小何介绍,缇丽莎尔内部目前共有12个顶级大咖,每位顶级大咖底下都有一个自己的团队,每个团队的代理至少以万起步。

据了解,缇丽莎尔为了怂恿代理借款拿更多的货,内部搞了一系列活动。例如,业绩达到30万就可以参加公司组织的海外游;业绩达到100万便可以参加沈小姐的婚礼。小何口中的沈小姐其实就是缇丽莎尔的创始人——沈祉含。但最后这些所谓的活动,最终都不了了之。

而截至目前缇丽莎尔涉嫌传销在灵鲲预警平台上举报已达5438次

据缇丽莎尔代理商何女士反映自己在湖北省仙桃市工商局举报过缇丽莎尔涉嫌传销,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缇丽莎尔的经营模式和传销一样,可以认定为传销。”

一直构造的第二事业终于浮出水面

缇丽莎尔提出第二副业——家园计划。就是不用发朋友圈,不用囤货,不用加人推销产品,躺着赚钱就行。(天下有掉馅饼的好事么?)与此同时,缇丽莎尔代理商们还宣传公司几个月上市,怂恿代理商们购买公司的股票。而现在这个副业蝴蝶猫出来了。。

小编在被邀约进了其代理群中听课,而在其宣传中小编了解到其制度:

首先第一份交947元:自己购买或分享游客,链接即可注册,输手机号码即可,游客购买也有奖励6-36%;

2,分享店主奖金,100,200,260,黄金分享的所有黄金店主奖励100,针对直系代理,奖励直系代理动态月销售总收入的20%(入直系代理一共赚了10000,那就是10000*0.2=2000)

每一个小白都可以享受(季度公布奖励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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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总业绩进入全公司英雄榜

而讲课的代理却禁止其他人员将制度内容发到朋友圈公布出去,称不想惹麻烦,假若合法合规经营,你们怕什么。三级 不犯罪,但是不代表三级不违法。

根据2005年颁布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其行为明显涉嫌传销,而花生日记,云集的罚款,并没有让社交电商停滞,随着直销的落寞,社交电商成为了各种传销难民的归属,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急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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