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关于“变啦APP关联企业及人员被异地法院执行5.3亿元”案件又有了新动态。
据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公告显示,杭州唯康品科技有限公司、爱英优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变啦贸易有限公司、杭州超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猞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朴世创意有限公司、杭州笑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冰欢、钱晓琪:本院受理申请人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被申请人杭州唯康品科技有限公司、爱英优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变啦贸易有限公司、杭州超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猞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朴世创意有限公司、杭州笑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冰欢、钱晓琪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804行审21号行政裁定书。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以上不难看出,变啦APP关联企业及个人被异地冻结5.3亿元案件已经审理终结,但具体罚没资金并没有公开。
2022年12月16日,据案号(2022)鄂0804执1100号显示,变啦科技(白山)有限公司,张田田,杭州变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变啦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唯康品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朴世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杭州猞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笑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艾嘉药业有限公司,杭州超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柯扬,爱英优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王美辉,邱创新,钱晓琪,黄冰欢,黄鹏鹏被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执行535000000元。
为何会被异地法院冻结如何高的金额呢?据知情人透露,此次被执行5.35亿巨额资金,与一款名为“变啦”的品牌有关,其销售模式被指涉嫌传销。
据了解,变啦的营销系统分为经销体系和粉丝(会员)体系两大类。其中,经销体系的层级以投资金额为标准,由低到高分为区代、市代、省代以及特约代理四个级别,投资金额从25万到400万不等;粉丝(会员)体系以购买则从2万一个月冻龄卡到10万半年冻龄卡不等。并以“投资百万收入过亿”为财富噱头,吸引了大量的经销商加入。由此可见,变啦的代理模式中,以投资费用为门槛,层级越高费用越高,所获得“佣金收入”也越高。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此外,2021年4月,“变啦APP”就曾因违规被工业和信息化部下架。据相关媒体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下架侵害用户权益APP名单的通报》,其中包括变啦在内的总计60款APP因“违规未完成整改”而被下架。
关于“变啦APP”行政处罚裁定书是否公开,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