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
并积极购买平台上架的虚拟玉石
第二天就可以加价出售
介绍他人购买玉石还能赚取佣金
这种动动手指都能“躺着赚钱”的好事
着实让人忍不住去尝试
殊不知这是一种新型网络传销诈骗
近日
镇江市扬中法院
审理了一起“玉石传销”案例
案件涉及7个设区市
平台累计交易金额超4.5亿元
12名被告全部获刑
案情回顾:
镇江扬中的李先生是一名玉石爱好者,通过扫描朋友的二维码下载了玉石销售平台的APP,并且在上面买下了一款玉石。虽然玉石每天的价格都在上浮,可是根本无人问津,李先生一下子亏损了10多万。意识到可能上当的李先生立即报了警,牵出了一起特大传销案。
李先生报案后,公安机关展开侦查后发现,此平台APP大有猫腻,实际上是以玉石交易为幌子,设置自动溢价程序,引诱会员发展他人参与投资的传销平台。所谓的“天价玉石”成本只有200多元。
经查,刘某等人委托无锡某科技公司开发了这款APP,此公司还在镇江、无锡、泰州等多地设置了分公司,复制这套传销运营规则,设置的层级有4-9级,累计注册会员1100多人。
法官分析:
镇江扬中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华表示,这个平台并非真正依靠正常的销售产品来获利,一旦有新会员想进入,必须要通过老会员推荐二维码。平台里的商品起挂价从几千到1万不等,每天交易一次,上午抢购,下午寄售。寄售时价格自动上浮5%,这5%里面有1.5%是会员自己的收益,平台主则可以获得3.5%的净收益。
只要平台不断有新人加入,这个平台就能生存。会员发展人员之后形成团队,当团队的整体业绩达到一定数额之后,就可以自己独立运营一个新的平台,成为新的平台主,从而获取新团队成员缴纳的3.5%的上架费。所以平台内的会员有很高的交易积极性。
最终
检察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对涉案的刘某等12名被告提起公诉
近日
经镇江市扬中法院审理后
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建议
涉案的12人全部获刑